2017年天水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的合格线。
录取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志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全省音乐学统考主科成绩×70%+我校表演加试成绩×20%+我校音乐基本素质笔试成绩×10%)。新生入学后经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