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人文素养;(2)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2、其他条件:音乐学(舞蹈方向)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及以上。
录取原则
音乐学(舞蹈方向):满分1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展示50分,动作模仿或即兴表演25分,成品舞25分。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数4或5倍的比例
音乐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上线且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素质及报考情况,调整各地的招生计划;考生素质好的省份,将增加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