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请务必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http://www.bjeea.cn)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舞蹈学院”,代码为“10051;“报考点”应选择“北京舞蹈学院”,代码为“1151”;“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
北京舞蹈学院只在本院设立唯一的报考点。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若要更改,必须重新报名、交费。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型(专业学位)硕士生之间只能选择一种报考,不得同时兼报,否则报名无效。
(2)考生只填报一个学科的一个研究方向。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选报的导师姓名。
4、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5.选择报考我院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推荐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生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8:30-11:30 2:00-4:3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北京舞蹈学院。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凡未按照规定提供上述证件和证书原件的,一律不予办理确认手续。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考生报名时应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