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只招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7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对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资格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项的各项要求。
2、报考专业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具备很好的舞蹈专业基础,具有舞蹈表演及舞蹈编创方面的出色才能,以及艺术表演与创作实践经历。
(三)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在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型(专业学位)硕士生之间只能选择一种报考,不得同时兼报,否则报名无效。
2、报考编导研究方向的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材料:本人或与人合作(需注明第几编导)的参加省部级以上获奖作品的光盘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一并带来并核查)。无获奖作品也可交本人编创习作光盘。
3、以同等学历资格报考的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学术论文一篇,通过初试后,复试须另加试两门相关专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笔试)。
(四)考生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前应登录“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信息查询系统”主页(http://yz.chsi.com.cn),阅读《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2017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