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院校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艺术院校文化课的考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相同的。专业考试包括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和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两种形式,报考本科、专科的考生,请分别留意自己所报学校及本省当年的相关规定。专业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艺术特质和潜在能力。
艺术专业考试结束后,招生院校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和考试成绩等信息按规定格式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其专业考试合格证,由省级招办负责寄送(发)考生本人。
提示:
报考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多所艺术院校(专业),并不影响报考其他院校(专业)。
取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且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在报名时,请密切注意2006年相关政策有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