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原名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 2007年3月,学院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国际法学和法制史是司法部重点学科。
门槛规则
学校招生范围逐年扩大,2007年在全国24个省份招生,大部分地区安排在本科一批录取,北京和广东两个地区则安排在本科二批录取。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等特殊专业安排在提前批录取。
22个本科专业中,知识产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只招收理科生,新文学、汉语文学一般招收文科生,其余专业大多文理兼招。
学校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的1:1.2申请投档。对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同分考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与考生的综合情况予以录取。
学校自2004年起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招收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三年半在上海读书,一学期在香港读书(以香港学期为准)。毕业时获得华东政法大学颁发的本科学历证书及法学学士学位证书,同时获得香港城市大学的英美法证书。学费每人每年19500元人民币,四年总计每人78000元人民币(含香港城市大学四门课程的注册费),住宿费14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