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艺术学院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唯一的一所多学科、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设有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文化管理、美术6个系19个专业,形成了研究生(论坛)、本科、中专教育三位一体,培训、轮训和函授教育互为补充的教育体系。
1960年9月,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建院之际,舞蹈系即成立。现已成为融任职教育、艺术硕士、四年制本科班和五年制中专等四种培训层次为一体,担负着为全军专业艺术团体培养舞蹈演员、编导、师资、以及从事军队舞蹈艺术研究和任职教育培训任务。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舞蹈系已逐渐形成了师资队伍实力雄厚、教学内容系统科学、专业特色明显、教学成果突出的军旅舞蹈教育体系,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军旅舞蹈家的摇篮”。
待遇
1、凡被正式录取的本科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2、凡被正式录取的中专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合格者即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学习、生活、医疗等费用由军队负担;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在学院提干、定职定衔,定向分配到军队文工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