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2017年1月23日(上午考
乐理、听写;下午考
视唱)
(二)湖南省长沙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
大学音乐学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联系电话:0731-88631212)
报名范围:除湖南省考生外,允许四川、贵州、湖北、江西、广西、广东6个临近省份考生报考
报名时间:2017年1月25日、26日
考试时间:1.初试:2017年1月27日
2.复试:2017年1月28日(上午考乐理、听写;下午考视唱)
(三)河南省郑州
报名地点:郑州大学南校区(地址:郑州市大学路75号。联系电话:0371-67767105)
报名范围:除河南省考生外,允许陕西、安徽、江苏3个临近省份考生报考
报名时间:2017年1月26日、27日
考试时间:1.初试:2017年1月28日
2.复试:2017年1月29日(上午考乐理、听写;下午考视唱)
其余省份考生均需到天津音乐学院本院报考。
四、报考条件、手续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报考: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
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2.下列人员不可报考:
高、中等教育的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手续:
1.所需证件:考生如已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
高考报名手续,须持艺术类
高考准考证及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须持所在学校
介绍信或毕业证及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需带本人户口页)
2.报名时交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5张。
3.报名考试费:按天津市物价局(1999)46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务费150元(
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复试加收复试费)。
4.报名费和报名手续等一概不退。
(三)兼报:
考生可兼报
其他专业,其中管弦系大提琴与
民乐系大提琴可互相兼报,小提琴可兼报中提琴,钢琴可兼报双排键电子琴,二胡可兼报板胡,琵琶可兼报三弦、柳琴,三弦可兼报阮,琵琶、
古筝可兼报古琴,扬琴可兼报民族打击乐,并标明志愿次序。
1.演唱(美声)
⑴初试:演唱两首歌曲(中外歌曲各一首,外国歌曲须用原文演唱)
⑵复试:
①考试内容要求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
②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
形象好、
气质佳,善于表演
2.演唱(民族声乐)
⑴初试:演唱两首中国民族声乐
作品(中国艺术歌曲、中国
歌剧选段、传统民歌、民族风格创作歌曲和戏剧
曲艺唱段均可)。为拓宽民族声乐男生声部的选材,男声可演唱一首外国作品替代上述中国作品一首
⑵复试:
①考试内容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
②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⑴初试:演奏中型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如无练习曲另选技术性较强乐曲一首)
⑵复试:
①演奏不同风格类型乐曲两首(与初试曲目不得重复)
②乐理、听写、视唱、视奏
⑶备注:
①每人限时10分钟,自备乐器,练习曲和技术性较强的乐曲不带伴奏,伴奏限一人
②民族打击乐须分别在有旋律和无旋律的乐器上演奏一至二首乐曲或练习曲,其中必须有一种民族打击乐器和一首中国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