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6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考单招)招生艺术类、其它类专业考试简章(表演艺术(演艺)、音乐教育(音乐舞蹈)、音乐教育专业)
第一部分 艺术类
(报考类别代码:16)
表演艺术(演艺)、音乐教育(音乐舞蹈)、音乐教育专业
表演艺术(演艺)专业考试区分代码:2
音乐教育(音乐舞蹈)专业考试区分代码:3
音乐教育专业考试区分代码:4
一、主考单位: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二、考试对象:已在各市、县招办报考200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考单招)招生艺术类中的表演艺术(演艺)、音乐教育(音乐舞蹈)或音乐教育专业并领取了报名证的考生。
三、各专业考试内容:
考 试 专 业 |
考 试 内 容 |
备 注 |
表演艺术(演艺) (专业考试区分代码:2) |
1、各小项的考试时间均不得超出5分钟。 2、三项考试内容总分为250分,其中:(1)100分,(2)100分,(3)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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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音乐舞蹈) (专业考试区分代码:3) |
1.表演一段舞蹈或动作(如广播操等),自选:命题小品表演,演唱或演奏; 2.形体、形象测试、动作模仿; 3.音乐素质测试。 |
1、各小项的考试时间均不得超出5分钟。 2、三项考试内容总分为250分,其中:(1)100分,(2)100分,(3)50分。 |
音乐教育 (专业考试区分代码:4) |
1.a、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 b、演奏钢琴曲一首(曲目自选,不会钢琴可考其他乐器); 2.视唱练耳:a、音高模唱或听唱(包括旋律音程组、和声音程与和弦模唱) b、音程和弦构唱 c、旋律、节奏模唱 d、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各调的线谱视唱或简谱视唱) 3、语言测试: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可任选其一 |
1、各小项的考试时间均不得超出5分钟。 2、三项考试内容总分为250分,其中:(1)100分,(2)100分,(3)50分。 |
四、报名:
1、主考单位按省招办提供的2006年考生报考信息库预先编排考生准考证,并做好考场安排等前期工作。
2、考生持各市、县招办所发报名证与本人身份证于3月24日到主考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地址:杭州滨江区滨文路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内(滨江区滨文路518#)
行车路线:从火车、汽车东站出发,可乘317路公交车至校园;从汽车南站出发,可乘322、522路公交车到新胜站下车至校园;从汽车北站出发,可乘155、K555路公交车到沈塘桥站下车,到文三路口新世纪大酒店斜对面转乘527路公交车至校园;从汽车西站出发,可乘49、502路公交车到天目山路学院路口下车转乘527路公交车至校园;从城站火车站出发,可乘337路或乘21路公交车到采荷新村站下车(对面)换乘317路公交车至校园;从平海路(市总工会)乘K402路公交车至校园;从吴山广场乘K404路公交车至校园;其他地点可就近换乘公交车至校园。
3、报到事项:
(1)、考生填写考点规定的各项表格;领取“准考证”;了解考试安排情况。
(2)、自带考试用具:除钢琴外,其它乐器、伴奏带、导具由考生自备。
(3)、考生餐饮住宿自行安排。
(4)、报考费110元。
五、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考试时间3月25-26日。考生持准考证在开考前15分钟到规定地点检录、候考。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遗失不补,逾期作放弃论。
六、其他:
1、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统一文化考试中的“专业理论”科考试。
2、专业考试不划合格线。考生须参加6月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一并计入考生总分,最后由省招办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线考生按规定填报志愿。
3、考生填报志愿时,表演艺术(演艺)考生只能填报“艺术类”招生计划中注明专业考试区分代码为2的专业,音乐教育(音乐舞蹈)考生只能填报“艺术类”招生计划中注明专业考试区分代码为3的专业,音乐教育考生只能填报“艺术类”招生计划中注明专业考试区分代码为4的专业。其它专业志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