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共建,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高校,列入全国53所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校、全国76所自主选拔招生高校,是国家级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大学、后备警官(国防生)选拔培训基地。2000年4月18日,始建于20世纪50年 代初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与原西安工程学院、原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三所部属高校合并组建并更名为长安大学。建校六十年来,学校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 合,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公路交通、汽车与筑路机械、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 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思想素质好、成绩优良,在器乐、声乐、舞蹈、书法等方面有突出特长者。
二.报考特长及有关要求
类 别
|
特 长 名 称
|
具 体 要 求
|
测 试 内 容
|
器
乐
|
1、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3、试奏。
|
||
舞
蹈
|
1、成品舞蹈一个; 2、形体测试; 3、现场模仿。
|
||
声
乐
|
懂乐理,识谱,乐感好,音色纯正,有效音域为小字一组C音至小字二组A音,能够担任独唱,五官端正,擅长表演。 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
||
书法
|
楷书、隶书、行书、草书
|
考生须有若干年限的书法功底。
|
现场书法测试。
|
备注:1.声乐、器乐类考生现场测试时须参加视唱练耳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