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已于上月中旬出台,明确了2017年艺术类高考的考试方式、录取批次等内容。
艺术类高考由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组成。专业考试包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2017年我省实行省统考的专业类别为: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与色彩的各专业)、音乐类(含音乐学和音乐表演等)、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媒体创意、新闻采编与制作等)、摄制类(含数字媒体艺术、电视节目制作等)。
明年艺术类录取将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为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清华等11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院校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为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三批为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艺术类录取时间安排与文理科录取批次相对应。第一批(专业校考本科)对应文理科第一批中的提前录取;第二批(专业省统考本科)对应文理科第一批;第三批[专业省统考高职(专科)]对应文理科第二批。凡兼报文理科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又无下面各批次艺术志愿的考生,将被及时转入文理科。已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专业不得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