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
(一)文化考试报名要求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或考试局)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及要求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并按照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考点专业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进行专业报名、考试,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领取《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还需填写《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
具体要求:
1.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2.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一次性最多可选报两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3.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招生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4.我院所设的各专业(方向)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详见下表:
(略:陆续更新中……)
注:以上信息以各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或考试局)最终公布的为准!
(三)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任自负!
(二)专业考试
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专业面试时间和顺序以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专业笔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学
音乐教育: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60分(其中视唱20分、练耳80分、乐理60分);②声乐演唱12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美声唱法)];③钢琴演奏12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2.音乐表演
声乐(羌藏歌舞表演、民族、美声演唱、音乐剧表演):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歌曲演唱400分[准备艺术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
声乐(通俗演唱):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歌曲演唱400分[准备流行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单曲CD伴奏带)];
钢琴演奏: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各一首,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民乐(竹笛、二胡、古筝演奏):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