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艺术特长合格生,文化成绩(含加分)须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之内且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4.艺术特长优秀生,文化成绩(含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学校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向省(市、自治区)招办提出拟录申请。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5.艺术特长生录取过程中,凡遇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不予投档而无法录取时,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专业安排。录取考生进入相应专业,高考成绩须满足下列条件:
1)优秀生:高考成绩(不含国家艺术特长生加分)+25分≥当年我校在当地的该专业录取线;
2)合格生:高考成绩(不含国家艺术特长生加分)+ 15分≥当年我校在当地的该专业录取线。
3)无法满足志愿专业条件又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4、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申诉电话:028-66367380、66366065。
七、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邮编:611756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收件人:闫桂玲 联系电话:028-66368074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考试科:028-66366373、66366386、66367386
大学生艺术团:028-87634080 66366363 传真:66366363
网上咨询:www.ad1896.cn
西南交通大学
二0一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