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复试
资格的学生参加表演选拔。
1、初试:(等级评定)
声乐: A、声乐:
基本功测试 B、歌曲
演唱(自备曲目1首)
C、综合素养(
面试)
舞蹈: A、基本功测试 B、
舞蹈表演(风格不限,自备
音乐3-5分钟)
C、综合素养(面试)
器乐: A、乐曲演奏(自备曲目1首) B、
即兴伴奏(键盘类乐器)
C、综合素养(面试)
戏剧、
曲艺表演及创作:
戏剧、曲艺表演:A、唱腔表演(自备戏曲、说唱体裁不限)或
语言表演(自备、体裁不限) B、组合表演 C、综合素养(面试)
创作: A、现场
写作(笔试) B、综合素养(面试)
2、复试:(表演选拔):各项目初试成绩优秀者获得表演资格(考生须准备
表演作品一首,时间10分钟以内)
我校将组织综合评审团对参加复试的学生进行选拔。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优秀者成为我校艺术特长生签约学生。
五.录取原则
凡经我校测试合格并经我校(公示期10天)、省级招办以及教育部阳光
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者,经与我校签定协议后正式成为我校2018年艺术特长测试合格学生。
1、补填信息:测试合格学生于2018年6月30日前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栏完成录取所需数据。〔必须第一志愿或第一顺序志愿(平行志愿的省)填报重庆大学、考生号、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必须填满5个有效专业志愿)〕。未按时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专业安排:
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和各项目需求综合考虑录取和专业安排,具体内容以签订协议为准。
第一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线,满足其填报的五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测试成绩特别突出者我校将提前预录专业。
第二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我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重点线)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与当时的招生计划合理安排专业。
3.相关要求: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艺术特长生,进校后自动加入重庆大学学生艺术团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
训练和演出。
六.本办法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5106054(团委)、023-65102370(招办)
咨询电话:023-65106054:9:00-11:30,15:00-17:00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重庆大学团委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