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延边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者,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填报我校志愿。
十二、录取原则
1、我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投档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当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参考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没有专业级差。
3、吉林省、黑龙江、辽宁省的朝鲜族考生招生比例为总计划数的50%。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学校校招生就业处:0433---2732477
艺术学院:0433---2435916
招生办网址:http://zsb.ybu.edu.cn
延边大学招生办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