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省外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报名时如需填写《四川音乐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规定处。否则,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3、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重庆考生,“音乐类”专业必须到我院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美术类”专业必须在重庆我院所设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广播电视编导”四类专业只须参加重庆市该类专业的统考,我院认定重庆市专业统考成绩。
4、河北考点不接受非河北户籍考生报名专业考试,请临近省份的考生选择其它考点报考。
5、省外考生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不得在不同考点参考,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6、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7、我院所设的各考点专业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报考注意事项等详见以下各表:
考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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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报名及考试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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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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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成都市新生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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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时间:
3月4日-5日上午
专业考试时间:
3月6日开考
(以考点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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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本部各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视唱练耳);录音艺术(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表演【指挥、钢琴、钢琴调律、古典手风琴、现代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提琴制作、二胡、琵琶、笙、唢呐、竹笛、扬琴、古筝、柳琴、中阮、古琴、民族低音(大提琴、低音提琴)、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钢琴伴奏、音乐舞蹈、管乐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
通俗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流行歌舞】;录音艺术(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学(音乐传媒)
歌剧与艺术管理系: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制作、文化创意产业)
戏剧系:音乐表演(音乐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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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省外各专业考点我院招生处正在与各考点联系,待定(一经确定,立即在网上予以公布)!!!
六、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一)音乐类专业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各专业的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考试。
1.视唱练耳专业:①视唱练耳(一)20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着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乐理、和声各占50%);③钢琴演奏100分(自选曲目一首)。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4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着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乐理、和声各占50%);③乐器演奏6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