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
①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3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21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文化课最低录至505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53分。
3、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3名。并列163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60分。
4、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509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48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2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03名。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77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98名。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637名。
③设计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
④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
⑤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
2、从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32人,专业名次录至560名。
②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并列219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③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503名。并列503名,文化分数录至421分。
④ 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5名,专业名次录至184名。并列184名,文化分数录至510分。
⑤ 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十二、新疆定向培养计划(油画):
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专业名次录至3名。并列3名,文化分数录至443分。
十三、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