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专业、设计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其中新媒体艺术专业方向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50%+专业成绩÷3×50%。
(2)理论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50分以上,我校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根据综合分排序确定。
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外语教学的说明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四川美术学院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其他
如需了解四川美术学院2017年招生详细情况,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或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23)65921056 传真:(023)6592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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