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在考点前3名的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音乐学、舞蹈学本科专业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一志愿报考华侨大学者将追加计划保证录取。
2.其他考生专业成绩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在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学、舞蹈学本科专业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专业校考考生:必须取得华侨大学颁发的专业成绩合格证。
(2)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专业成绩须达专业总分的70%(含)以上。
成绩查询通知
华侨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7年3月下旬左右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上公布,考生凭我校美术类专业准考证号查询。
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下达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按1:4比例签发《专业课合格通知单》,《专业课合格通知单》将在4月初邮寄给考生本人。考生凭《专业课合格通知单》报考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