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艺术类院校的投档、录取工作按招生专业类型,具体分为四种: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及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满足等级,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2)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3)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且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院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4)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艺术类校考院校,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