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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禁泄露考生个人信息
本报讯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从7月6日起开始,一直持续至8月20日结束。省委高校纪工委书记杨共和介绍,录取期间,我省将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规范高校招生管理,严禁泄露考生个人信息,包括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其中,将严查部分二专院校利用中介机构进行招生虚假宣传,以及不经过省招考院擅自违规寄发录取通知书的行为。对于一些不法分子故意混淆自考、成人高招、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也将进行重点督查。坚决禁止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抢揽生源。对保送生、艺术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外语小语种单独考试、民族预科等招生形式,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公示考生名单和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