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5)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开具注明“同意报考”介绍信方可报考。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审核
进入各专业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须参加审核。审核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专业考试准考证,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具体审核时间地点以考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