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播音类专业课统考笔试于2017年12月31日进行,播音类专业课面试于2018年1月1日至4日进行。
1.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在西安美术学院进行,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2.全省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统考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统考笔试使用同一份试卷,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值300分。编导类只进行笔试,播音类还须面试(考试内容见附件3)。播音类专业课面试每名考生限时6分钟,满分值300分。播音类专业课笔试、面试总分值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满分值仍为300分。
3.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联考安排在2018年1月份进行,报名、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由西安音乐学院和西北工业大学另行通知。
(二)2018年我省统一实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省内高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不再组织校考。
在陕招生的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其他省外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录取。
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三)美术类专业方向为史论、表演、书法的,以及美术类专业目录内的摄影专业,省外高校务必于2017年12月20日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上述专业可不按美术类对待。未按时提交申请的仍按美术类专业对待,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四)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在陕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其余本科院校的校考原则上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如有特殊要求确需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务必于2017年12月30日前向我办提出申请(申请表样见附件4),经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在陕设点组织专业课校考的省外院校,必须在省招办指定的西安美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